跳到主要内容
朔元智能公告
Gapio
公告检索
首页
/
公告检索
/
英唐智控
/
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—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》第十二条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——重大资产重组》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
300131
英唐智控
日常经营
2025-11-08
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—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》第十二条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——重大资产重组》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
☆ 收藏
原文 PDF ↗
正在加载原文 PDF…
📝 我的研究笔记
折叠
个人中心
公告检索
我的关注
回到顶部